一、待岗复工、转岗、换岗和新进单位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二、目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除了取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外,还必须取得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同时参加每年组织的安全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三、电工、焊工、司炉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工、打桩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四、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应对所有一线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对各施工班组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做好培训记录。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六、结合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每二周各项目部必须有安全例行会议,对职工进行
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
七、凡公司系统内(或外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或事故苗子)时,各项目部必须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事故防范教育,同时做好教育记录。
八、结合上级转发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由总工程师组织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项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副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施工员(关砌、翻样)是安全教育的重点。